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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365劳动合同制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制度(修订)(勤字〔2017〕15号 )

来源: 发文时间:2017-12-19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77365劳动合同制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制度(修订)》的通知

各内设机构、下属实体:
  为进一步规范后勤服务产业集团用工行为,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厘清员工入职、离职工作流程,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后勤工作实际,经后勤服务产业集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了《77365劳动合同制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制度(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77365员工劳动合同制入职、离职管理制度(修订)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77365
劳动合同制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制度(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后勤服务产业集团用工行为,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77365所有劳动合同制员工。
 

  第三条  逐步实施定岗定编管理,各实体、部门在编制范围内,根据岗位要求提出用人需求,由人力资源部提交集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后实施招聘。管理岗位人员由集团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工勤岗位人员由人力资源部与所需部门负责人共同实施招聘。
 

  第二章 入职
  第四条  管理岗位人员入职流程:
  1.应聘者应具有岗位所需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岁,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对应聘者进行面试。
  2.通过面试人员进行笔试(含综合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心理测试等)。
  3.根据考核结果上报拟聘人选,经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向确定录用的人员及用工部门发出《录用通知书》,通知其报到日期及考察期限,并通知其准备入职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相关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入职体检(校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4.被录用人员须于指定时间向人力资源部报到,办理入职手续后,由部门直接领导为其入职引导,带领参观部门,介绍部门情况、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进行入职前的岗位培训,需留有培训记录并由其本人签字确认。
  5.上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用工部门领导对员工进行考察期评估,填写《考察期评估表》,评估内容包括:是否合格、其他建议等。
  6.人力资源部根据《考察期评估表》的评估情况,通知用工部门是否与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在新员工入职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
  7.自接到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被录用人员须至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填写《员工信息登记表》及其它表单以便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第五条  工勤岗位人员入职流程:
  1.应聘者年龄男不超过50岁,女不超过42岁,由人力资源部与所需部门负责人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特殊人才经集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年龄可适当放宽。
  2.考核通过者由人力资源部向确定录用的人员及用工部门发出《录用通知书》,通知其报到日期及考察期限,并通知其准备入职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相关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入职体检(校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3.被录用人员须于指定时间向人力资源部报到,办理入职手续后,由部门直接领导为其入职引导,带领参观部门,介绍部门情况、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进行入职前的岗位培训,需留有培训记录并由其本人签字确认。
  4.上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用工部门领导对员工进行考察期评估,填写《考察期评估表》,评估内容包括:是否合格、其他建议等。
  5.人力资源部根据《考察期评估表》的评估情况,通知用工部门是否与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在新员工入职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
  6.自接到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被录用人员须至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填写《员工信息登记表》及其它表单以便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第六条  如新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时,未能按《录用通知书》规定提交全部资料,则应最迟在试用期末日将资料补齐,否则集团可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第七条  对于劳动合同到期后决定继续聘用的,由用工部门在劳动合同到期前30日向员工发出《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三章 离职
  第八条  员工离职流程:
  1.员工需提前30日向部门、实体主任提交辞职申请。
  2.部门主任与其进行沟通后填写《离职人员审批表》提交至人力资源部。
  3.离职员工进行工作交接,归还领用物品。
  4.需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由人力资源部出具《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5.人力资源部进行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费情况核算。
  6.根据考勤表进行工资结算。
  7.各部门应及时将每周离职人员名单报至人力资源部。

 

  第九条  对于劳动合同到期后决定不再聘用的,由用工部门在劳动合同到期前30日向员工发出《不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十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集团审议,决定解除劳动关系的,由人力资源部下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出具《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一)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符合法定解除情形的;
  (二)因不可抗力因素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77365劳动合同制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制度(修订)》(勤字〔2016〕9号)废止。

  附:01《用工需求表》
    02《培训记录》
    03《考察期评估表》
    04《录用通知书》
    05《员工信息登记表》
    06《离职人员名单》
    07《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08《辞职申请》
    09《离职人员审批表》
    10《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1《不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12《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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