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365十佳服务标兵评选管理办法
勤字[2017]12号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楷模,不断增强集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升后勤员工服务水平,最终达到激励所有员工积极努力,优质高效的工作,根据学校及集团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集团成立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二、评选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全面考评,反馈沟通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后勤服务产业集团所属全体员工
四、表彰名额
(一)十佳服务标兵10名,其中各部门占比为:
集团机关(10%)、饮食服务中心(30%)、宿舍管理中心(10%)、物业管理中心(10%)、校园环保中心(10%)、交通服务中心(10%)、清河物业管理部(10%)、西山管理部(10%)。
(二)十佳服务标兵提名奖10名,不受比例限制,按照得票结果分配。
五、评选条件
(一)爱岗敬业,勤劳奉献。热爱本职工作,勤勤恳恳、尽职尽责,在本岗位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在员工队伍中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二)遵章守纪,文明礼貌。遵守法律、法规,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无擅离职守、无投诉、无差错事故发生;工作态度良好,举止文明,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规范服务,能够代表所在岗位的形象。
(三)技能高超,服务热心。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工作业绩和服务水平在同岗位中较为突出。
(四)积极进取,热爱学习。思想要求进步,平时注重学习理论、业务、文化知识,努力提高自身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五)坚持服务育人,业绩突出,反响良好。近年来,坚持服务育人理念,个人岗位工作成绩突出,工作创新能力强,得到单位领导、同事和师生的认可和表扬,群众满意率高。
六、评选要求及流程
(一)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按各单位全部员工5%的比例下达推荐指标;各单位根据下达指标进行组织推荐,组织推荐程序需规范,召开全体员工大会传达文件精神并全体员工参与推荐。
(二)被推荐人提交相关材料,并上报500—8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及个人照片,照片为蓝底照片并身着工作服(纸质版及电子版)。
(三)推荐人选经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并同先进事迹材料在校园网及宣传栏内公布,学校教工、学生通过网络和现场投票进行评选。
(四)评选结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会议评审,按照规定选出十佳服务标兵10名、十佳服务标兵提名奖10名
(五)对获奖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七、表彰
(一)评选出的十佳服务标兵及服务标兵提名奖由后勤服务产业集团进行表彰,授予77365十佳服务标兵及服务标兵提名奖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二)对十佳服务标兵人员进行展示及宣传,并制作荣誉标牌进行佩戴。
八、其它说明
(一)如未提交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规定将不进行评比。
(二)评选结果为员工工资晋级、职务晋升、劳动合同续签等的重要依据。
(三)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