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学生宿舍空调使用管理规定(试行)
为规范我校学生宿舍空调设备的使用与管理,确保空调设备使用安全,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中央财经大学所有配备空调设备的学生宿舍。
第二条 空调设备的构成
本规定所指的空调设备,包括中央空调机组、分体空调机(室内机、室外机及附件)、遥控器、专用电源插座、电表及计费系统等。
第三条 空调设备的管理主体
后勤服务产业集团负责学院南路校区学生宿舍空调设备的使用管理,北京财大昌欣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沙河校区学生宿舍空调设备的使用管理。
第四条 空调设备的日常使用
(一)学生宿舍空调在每年的6月1日-11月20日(如遇特殊天气,可提前开通或错后结束)使用。学生在任一校区首次申请使用空调,需认真阅读《中央财经大学学生宿舍空调使用管理规定》,并填写《中央财经大学学生宿舍空调使用申请表》后,到本楼值班室履行备案审批手续。
(二)空调使用电费由住宿学生自行承担。空调日常使用方式和电费分摊办法须经宿舍全体同学协商一致。
(三)空调设备使用须根据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因操作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的,由操作不当者承担相应责任。
(四)不得在空调室外机、室内机等设备上摆放、悬挂物品或刻画涂写;不得在空调专用电源插座上插接其他电器或拉接线路;不得遮挡室内、外机出进风口。
(五)不得私自对分体空调进行移机、拆除和组装。空调设备的人为损坏,由当事人(损坏者)承担相应责任,并照价赔偿,责任不明确的,由宿舍全体成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空调使用者应妥善保管好遥控器,长期不用时要卸下电池。遥控器损坏、丢失的,要按实际购置价格赔偿。遥控器的电池由空调使用者自行购买。
(七)按照国家节能减排和绿色校园建设的要求,学生宿舍的制冷温度设置原则上不低于26℃。
(八)学生毕业离校或宿舍人员变更时,应携带《中央财经大学学生宿舍空调使用申请表》到本楼值班室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 空调设备的维修
(一)学校委托专业公司负责空调设备的维修。
(二)空调设备如不能正常运行,应立即关闭空调并向本楼值班室报修,值班室及时告知专业维修公司。分体空调机专业维修公司承诺两个日历日解决相关问题。
(三)后勤服务产业集团和北京财大昌欣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建立空调设备的维修档案。
第六条 本规定由77365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中央财经大学学生宿舍空调使用申请表
相关附件
- 2017-05-05 附件:中央财经大学学生宿舍空调使用申请表.doc